为了推进自治区种业市场监管与保护种业知识产权工作,农业农村厅梳理了2021年自治区保护种业知识产权典型案例,现予以通报。一、巴州农盟农资有限公司销售假冒棉种案2021年8月11日,农户投诉巴州农盟农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盟公司)向其销售抗草甘膦棉种,其结铃差少,造成棉花减产。经巴州农业综合执法支队检查,发现农盟公司仓库堆放着4袋棉种,生产企业
2021-12-23 18:59:31
从今年7月份开始,农业农村部会同有关部门启动为期半年的保护种业知识产权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套牌侵权、制售假劣等违法行为,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行政等多种手段,推行全链条全流程监管,目前各项整治措施正扎实推进,已初步掌握了一批涉嫌违法犯罪线索,立案了一批套牌侵权、制假售假案件,抓获了一批犯罪嫌疑人。截至目前,农业农村部通过投
2021-09-15 19:03:26
9月7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在全媒体新闻发布厅发布人民法院种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并回答记者提问。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副庭长郃中林、最高人民法院刑一庭副庭长安翱和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副庭长朱理出席发布会。发布会由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李广宇主持。 种子是农业的芯片,是国家粮食安全的命脉。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高度重
2021-09-09 12:34:09
1、鹰潭市余江区农业农村粮食局查处王某恩、于某明经营假种子案。2019年6月20日,余江区农业农村粮食局接群众举报,余江区马荃镇农户从于某明处购买的种子出现不抽穗现象。经调查,于某明与王某恩签订稻谷订购合同,王某恩提供无标签种子共8000斤,于某明将种子分给56户农户栽种。经鉴定,农户受损面积为1000余亩,造成直接经济损失42万余元,经余江区农业
2020-03-11 21:22:28
1、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吴辉贵无证生产经营西瓜种苗案2014年7月,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农业局接到农民投诉,反映吴辉贵无证生产经营西瓜种苗,导致部分瓜农种植的西瓜异常,受损面积50多亩。经调查,吴辉贵在没有办理种子生产许可证和种子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自行嫁接西瓜种苗,以每株1 2元的价格出售给受害农户,共计19000余株,非法获利11000元。宁波市
2016-01-29 20:03:17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受被告人陈秀良丈夫吴汉权委托,就陆丰市人民检察院起诉被告人涉嫌非法经营一案,谨向合议庭发表如下辩护意见,敬请采纳:《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
2016-01-01 18:16:59
裁判要旨在销售伪劣产品罪中计算“销售金额”时,不仅应当考虑已经销售的金额,还应当考虑尚未销售的货值金额。对于伪劣产品既有已销售的,又有尚未销售的部分,应当根据“重刑吸收轻刑”原则选择量刑档次,并比较二者的数量关系来认定本罪的既未遂问题。案 情被告人林暂度、徐印、孙清华受雇于刘云鸿、方燕青(均另案处理)为其运输假烟,并代为收取货款
2015-04-15 10:03:45
案情:张某系某市农民,2008年春天,张某得知生产农业种子销售后利润大,便积极招揽人员进行筹措,张某自刻某市某种子公司下属公司公章一枚,自任公司经理,携带自制合同,在没有制种资格资质的情况下,伙同他人到某县与多户农民签订了种子生产合同。某县多名农民制种后,张某按合同的约定进行了收购并兑付了现金20万多元。2009年春天张某再次来到了某县
2010-12-15 22:35:19
一、案例 2003年5月18日,某公司购得直径为10mmHR335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19 5吨,在运回过程中,被某市公安局交巡警中队检查时发现该批货无任何手续,遂移交某市工商部门查处,该工商部门以某公司的上述货物无进货发票及质检报告,涉嫌销售不合格钢材,违反《产品质量法》的规定立案,同日,工商部门对上述公司的有关人员进行调查核实,确认上
2010-08-12 11:49:15
一、案情介绍 1997年8月5日,某县技术监督局行政执法人员张某、李某到县糖酒饮料公司进行啤酒质量监督检查,发现该公司销售的某牌一级啤酒中有县浮物,当即抽取这箱啤酒送省食品检验站检验。调查取证了解到,该公司同年7月17日购进的这批啤酒共4200箱,为某啤酒 厂6月20日出厂产品,有出厂证和检验合格证,进价为25.8元/箱,售出价为260 5元/
2010-08-12 11:06:26
[案性简介] 2005年6月,西工村农民反映小麦高低不齐、种子不纯。农业执法部门请专家鉴定,认为种子不纯需进行赔偿,并处以罚金3万,后供种商认为既然按不合格种子赔付了种植工钱,在产量上未造成大的损失,不应再附加其它罚款。 [案件结果] 在赔付过程中,由于供种商种子存在质量问题及时进行了赔付,但是供种商发现农业执法部门在请的专家中有中级职称人
2010-08-02 17:47:07
[案情] 袁某、易某于2002年5月间从他人手中调进288 5市斤稻种进行代销,同月被某镇政府以无证违法经营稻种为由处以7913 1元的罚款(罚款收据于2003年元月才开出),所销稻种予以收回,袁某、易某不服某镇政府的行政处罚,于2004年6月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于2004年7月22日作出行政判决,以某镇政府不具备农业行政执法主体资格为由,撤销了某镇政府的具
2010-08-02 16:48:29
[案例概述] 2002年3月7日,某市农业局执法支队接到举报,某村村民蔡某经营假冒杂优水稻种子。执法支队马止派执法人员前往检查,当场在蔡某所经营的农资商店内查获涉嫌假冒某种子公司“汕优016”杂优水稻种子60公斤。经该种子公司鉴定,证实此种子并非该公司生产和包装。经询问蔡某,蔡某也承认,被查获的这批种子不是从该种子公司购买,也不是从其他正规
2010-08-02 16:44:59
2001年3月8日,某县农业局农业执法大队接到群众举报,反映某村村民黄某在村委会门口租房,以“某珍稀良种究所驻地推广站”的名义出售稻种。农业执法大队立即会同县工商局经检队一同前往查处。经现场调查核实,“某珍稀良种研究所驻地推广站”并不存在,黄某属于个人经营种子,其经营的种子品种有水稻王等7个品种共计400公斤,都是从外省某市私自调入的,
2010-08-02 16:37:48
[案例概述] 2001年12月7日,甲市农业局收到群众举报,反映该市某种子公司涉嫌经营假劣种子。甲市农业局立即组织执法人员连夜检查该种子公司的仓库,发现仓库内存放有1万公斤无包装、无标签的种子,无法查证其生产单位和品种名称。其中,用编织袋装的种子有100袋,每袋重50公斤;用麻袋装的种子有77袋,每袋重65公斤。执法人员依法制作了现场检查笔录和现
2010-08-02 16:35:58
【案例概述】 2004年8月26日,A县农林局执法大队接到群众举报,反映某镇供销社的农资代销点出售油菜种子。执法大队立即前往调查。经现场调查核实,农资代销点销售的油菜种子为“苏油1号”和“史力丰”,两个品种共计90公斤。另查明当事人的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是农药、化肥代销,且当事人未取得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当事人分别以每包1 80元销售苏油1号
2010-08-02 16:30:53
2003年2月,某县农业局执法支队接到举报,称种子市场上销售的外包装标明为“甲优802”的水稻种子其外观形状与“甲优802”有显著不同。根据举报线索,县农业局执法大队在某乡一家种子经营部仓库查获了大批涉嫌假冒“甲优802”杂交水稻种子,种子外包装显著位置标有“超级优质水稻”和“甲优802”字样,右上角还印制了一个发明人照片和发明专利号,下面注
2010-08-02 16:27:02
2002年10月15日,甲省某市农业局执法人员在对某县种业科普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种业服务中心)进行检查时,发现其经营的小麦种子8901和稳千一号品种未经国家和甲省审定。执法人员按照执法程序依次做了现场勘验笔录、抽样、封存,收集了该中心违法经营的证据。 经调查,某市农业局认为,某县种业服务中心销售未经审定的小麦种子,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
2010-08-02 16:23:05
[案例概述] 2002年2月13日,某县农业局执法大队接到举报,称某镇农技站涉嫌销售假种子。执法人员立即到现场进行检查,初步收集了相关证据,并依法立案调查。执法人员依法对涉嫌未经审定的水稻种子进行异地登记保存,向当事人胡某出具了《证据登记保存清单》,并依法制作了询问笔录,调取了当事人经销种子的证据。经查,某镇农技站于2月5日从某市一家种子
2010-08-02 16:20:55
2005年“绿剑”春季行动暗访检查发现,金华市翔宇农作物研究所存在无证生产杂交玉米种子违法行为嫌疑,5月10日,省农业厅决定立案调查。经查实,当事人以永康种子公司门市部名义擅自在北京密云县组织生产科糯986、浙糯玉1号、超甜3号、密玉八号等四个品种杂交玉米种子,属于无证生产。截止2005年5月11日,当事人已生产销售杂交玉米种子5686 8公斤,共获
2010-08-02 16:1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