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其仁:应确立农民对土地的决策权
2010-08-10 18:52:04   来源:  作者:  评论:0  点击:

近日,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院长周其仁做客某网站,就当前土地制度改革的困境与出路与网民交流。他指出,当前城乡收入差距扩大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农民无法分享城市化带来的土地收益的上涨,要确立农民对土地的产权和决策权。  “全国的情况是2003年城乡居民收入的差别3 15倍,2008年增加到3 33倍,差别的绝对值超过了1万元。可是我们也发现同时也有一
      近日,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院长周其仁做客某网站,就当前土地制度改革的困境与出路与网民交流。他指出,当前城乡收入差距扩大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农民无法分享城市化带来的土地收益的上涨,要确立农民对土地的产权和决策权。
  “全国的情况是2003年城乡居民收入的差别3.15倍,2008年增加到3.33倍,差别的绝对值超过了1万元。可是我们也发现同时也有一些地方城乡居民的收入差距在缩小。”周其仁说,以成都为例,城乡收入差距5年前是2.64倍,去年为2.61倍,略微缩小,或者说抑制住了城乡收入差别扩大的趋势。调查的结果发现他们通过改革土地制度让农村和农民分享了一部分城市化带来的土地收益的上涨。
  周其仁指出,我们过去的土地制度,城市化土地主要是靠政府用征地的办法来获得,并由政府把它改成国有土地,然后再向市场转让。中间巨大的差价就成为城市投资的来源。这个征地制,为城市化筹措了资本,使得中国的城市化在改革开放以后有很大的进步,所以也有积极作用。问题是征地制给土地的原来的主人即农民的补偿偏低,这样就导致了城市化过程对农民利益有太大的侵犯。这也是城乡居民收入差别的一个原因。
  周其仁认为,要改革现存的土地制度,缩小征地的范围,确立农民对土地的产权和决策权,扩大农村和农民集体的经营性建设用地直接进入市场的通道,这样可以改善城乡的利益分配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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