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贵州省种子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
2010-01-28 11:23:31   来源:  作者:  评论:0  点击: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2010年种子执法年活动方案的通知》(农办发【2009】148号)文件的精神和要求,为认真搞好我省“种子执法年”的活动,加强我省种子市场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各类种子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我省种子市场秩序,特制订我省2010年种子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推进种业发展为核心,以严格执法为重点,以规范企业行为为切入点,以集中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2010年种子执法年活动方案的通知》(农办发【2009】148号)文件的精神和要求,为认真搞好我省“种子执法年”的活动,加强我省种子市场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各类种子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我省种子市场秩序,特制订我省2010年种子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推进种业发展为核心,以严格执法为重点,以规范企业行为为切入点,以集中整治和引导为手段,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打防结合、综合治理”,通过加大种子执法力度,进一步净化市场,建立种子市场监管长效机制等措施,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和企业发展环境,确保良种有效供应和种业健康发展。
二、活动目标
通过清理种子生产经营企业,淘汰不合格种子企业,提升种子企业实力;通过开展种子市场专项检查,打击制售假劣种子和侵权等违法行为,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通过公开种业相关信息,提高农业部门执法水平和公共服务能力;通过开展种子执法年活动,进一步提高种子管理水平,确保品种种植安全、供种数量安全、种子质量安全和种子产业安全。
三、工作任务及活动安排
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根据2010年种子执法年活动方案的总体要求,结合本辖区种子管理及市场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制订详细工作方案,明确任务、目标和责任,搞好市场监管工作。
(一)活动年启动仪式
为了营造种子执法活动年的活动声势,加大全社会对种子管理工作的关注,增强种子使用者对自身权益的保护意识,省农委将在适当时间举行2010年种子执法活动年的启动仪式,启动仪式时间和地点另定。
(二)企业的清理检查
1、清查内容
按照谁发证谁清理的原则,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对所核发的种子经营许可证全部进行清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贵州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的要求逐一检查,具体清理内容包括:注册资本:要求企业提供银行、或会计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出具的该企业资产证明,证明时间截止到2010年6月底前;固定资产与设施设备:企业注册资本中固定资产的产权证明和过户手续要按照规定时间完成,企业要出具其生产、加工、仓储、检验等设施设备的有效证明;技术人员:要求企业出具种子质量检验员和种子生产技术人员的有效证明,以及该技术人员为本企业正式员工的有效证明;企业行为:检查企业是否有制售假劣种子和侵权等违法行为。
清理工作由原省农业厅种植业处、省种子管理站牵头组织,负责全省清理工作的实施和督查。省农委(原省农业厅)所发证企业(见附表4),由省农委委托企业注册所在地市(州、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于2010年7月15日前同时报原省农业厅种植业处和省种子管理站。省农委将对各地清理情况随时抽查。
2、工作要求
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采取书面审查与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已核发农作物经营许可证的企业逐一清理。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机制作用,公布举报电话,畅通举报途径,理顺受理程序,对群众举报的不合格企业要进行重点检查,并有书面结论。上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对下级清理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不符合相应条件的企业责令其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企业要依法处理;对有违法行为并整改不力的企业,发证机关要依法注销或吊销其许可证。清理结果要在媒体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及相关部门查询。
3、时间安排
1-6月,发证机关对持证企业进行全面检查清理;
7月15日前,清理结果上报省农委;
7月底前,省农委组织对全省清理情况进行抽查;
8月底前,省农委完成全省汇总工作,并将清理结果报农业部;
10月,对不合格的种子企业,发证机关依法注销或吊销其许可证;
11月,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公布清理结果,并报农业部备案。
(三)市场监管
在种子销售高峰期,省农委将组织全省种子市场联合检查,检查行动由省种子管理站和执法总队联合组织开展。联合检查将分3-4组同时进行,由省种子管理站、执法总队及各市(州、地)种子、执法部门人员参与。具体方案另订。
1、        监管范围
对春季杂交水稻、杂交玉米种子,秋季杂交油菜种子进行监管,监管范围要覆盖所有经营场所。
2、        监管内容
种子备案登记:主要检查经营者备案登记情况,对备案申请材料的检查要认真仔细,特别是种子来源、生产许可证、品种合法性等材料要逐一审查其真实性,对有疑点的申请材料要上报省种子管理站核查。在对经营户的检查中要审查其是否有未备案品种,是否有乱串货行为,补充品种是否追加备案。
种子经营许可证和经营档案:重点检查经营证照、经营范围以及经营档案建立、记载和保存情况、有效凭证的开具等。检查内容见附表2。
品种审定及授权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属于未审先推、超范围推广,以及品种名称、审定编号、适宜种植区域、品种退出和授权品种生产商是否经品种权人许可等信息。检查内容见附表3。
非主要农作物种子:品种是否引种试种,是否备案,经营手续是否齐备等。
各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根据本辖区的具体情况组织检查、抽查行动,检查要覆盖所有乡镇的经营点,大型种子集中交易市场要反复查。地级种子、执法部门要指导好辖区内种子市场监管工作,要在活动关键时期派出工作组,现场督查督办,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对各县活动开展情况及工作成效进行考核。各地大案要案要及时逐级向上汇报,结案结果要汇总上报。省种子管理站、执法总队将派出工作组对各地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
3、时间安排
1-4月,省农委组织开展春季种子市场大检查,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开展市场监管工作;
4月初,地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将春季市场检查结果报送省种子管理站、省农委执法总队,省农委将春季市场检查结果报送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种子处;
4月底,省农委公布春季种子市场检查结果,并报农业部备案;
8-10月,全省开展秋季种子市场大检查;
9月底,地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将秋季检查结果报送省种子管理站和省农委执法总队;
10月,公布秋季种子市场检查结果,并报农业部备案。
(四)开展种子质量监督抽查
各级农业行政管理部门要按照农业部《2010年种子执法年活动方案》、本方案精神以及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加大种子质量抽查力度,确保农业生产用种安全。
1、检查范围
春季检查范围为杂交水稻和杂交玉米种子,包括遵义、铜仁、安顺、贵阳、毕节、六盘水、黔东南、黔南、黔西南等九个市(州、地);秋季检查范围为油菜主产区遵义、黔南、铜仁。省种子管理站重点抽查贵阳三桥种子批发市场、遵义红花岗区赖壳山农资市场两个大型种子集中交易市场,每个市场抽查15个经营者(名单附后)和10个基层种子经营者(零售点),每个经营者至少抽查2个种子样品。各市(州、地)至少要重点检查1个种子集中交易市场,至少抽查10个经营者和5个基层经营者(零售点),每个经营者至少抽查2个种子样品。同时各市(州、地)种子管理部门要认真组织好本区域内各县搞好种子质量检查。
2、检查内容
种子质量指标:室内主要检测净度、水分和发芽率三项指标;品种纯度和品种真实性:与大田生产同步种植鉴定;种子标签:重点检查种子标签标注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规范性(见附表1);转基因品种:主要检查市场上销售的杂交水稻、杂交玉米种子是否有转基因成分。
3、工作分工     
省种子管理站负责贵阳三桥种子批发市场、遵义红花岗区赖壳山农资市场抽样工作,所抽取的样品,由省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检验站进行检测,组织种植鉴定,并将样品集中送到农业部指定的机构进行分子检测和转基因成分检测。按属地管理的原则,各市(州、地)种子管理站负责本辖区内种子抽样工作,所抽取样品,一份作备份样品,一份送省种子质检站做室内三项指标检测,一份由各市(州、地)种子管理站负责组织种植鉴定,同时各市(州、地)种子管理站负责组织本地区内种子质量检查,并将结果上报省质检站。
4、工作要求
扦样员不少于两名,且至少一人持证种子检验员,扦样时,须向被检企业出示有效身份证明,扦样员要按照《农作物种子检验规程GB/T3453-1995》规定的程序开展扦样工作。如实填写扦样单和农作物种子市场检查种子标签检查记录表,秉公执法,不徇私情,并自觉接受被检验单位的监督。
被检单位应主动向扦样员介绍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积极配合扦样人员完成抽样任务。各市、县种子管理站要做好抽样的协调工作,协助扦样员完成抽检工作。
本次抽查属监督抽查,无正当理由被检单位不得拒绝扦样,否则被监督抽查的种子按不合格种子通报。因故不能扦样的企业须写出书面材料,经当地市种子站确认后报省种子管理站。
扦样员在抽查时要认真检查有关企业的种子质量档案及种子包装、标签、标识情况。
5、时间安排
1-2月完成抽样工作;
2-3月有关检验机构室内三项质量指标检测,将样品达相关检测机构进行分子检测和转基因检测。安排杂交水稻、杂交玉米种植鉴定。
4月省农委公布春季种子质量抽查室内三项质量指标结果,并报农业部备案。
7-9月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品种真实性鉴定。
7-8月组织秋季杂交油菜种子质量抽查。
9月初公布杂交油菜抽查结果。
(五)开展种子田抽查和定期监督检验
近年来我省杂交水稻、杂交玉米、杂交油菜种子生产面积逐年增大,为从源头把好种子质量关,各级种子管理部门要按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对本辖区内种子生产企业检查,检查面积不少于制种面积的30%。
检查主要内容:①种子生产单位是否获得种子生产许可证,所生产的品种、地点等是否与生产许可证相符;②种子生产单位是否制定有种子质量保证措施和生产技术规程,落实到位情况;③种子生产田的隔离条件,田间去雄、去杂、去劣等情况,是否达到技术规程要求;④生产是否建立种子生产档案。
省种子管理站将组织对生产的杂交水稻、杂交玉米、杂交油菜种子开展定期监督检验,检测净度、水分、发芽率三项指标和纯度种植鉴定。
五、工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为保证种子执法年活动的顺利进行和取得成效,我委将成立以省农委副主任吴承斌为组长的种子执法年领导小组。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把种子执法年活动作为本部门2010年的一项重点工作,由一把手亲自抓,并明确由种子管理机构牵头,综合执法机构配合,负责执法年的具体工作,确保执法年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2)制定工作方案。根据2010年种子执法年活动方案的总体要求,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结合本辖区内种子管理及市场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详细工作方案,明确任务、目标和责任。
3争取资金投入。为保证种子执法年各项活动的顺利开展,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多方争取支持,加大资金投入力度,确保种子执法年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4)加大宣传力度。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宣传导向作用,利用电视、广播、报刊杂志、网站等媒体以及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加大《种子法》、《条例》的宣传力度,同时对种子执法年的活动和取得的成效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报道,营造全社会重视和支持种子执法年活动的良好舆论环境。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确定专人收集汇总各地种子执法年活动的进展情况,并及时逐级上报。
5)强化监督检查。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及时了解和掌握辖区内种子执法年各项活动的开展和落实情况,要在活动关键时期派出工作组,进行现场指导,督查督办,并对各地进展情况进行考核。省农委将不定期对各地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
(6)实现信息公开。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将执法年活动开展信息及时在各种媒体报道,行政许可、企业违法行为、案件处罚结果等信息要及时公开,并随时上报省农委。省农委将以贵州农业信息网、贵州种业信息网为平台,通报我省各地种子执法年活动开展情况,建立种子管理信息查询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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