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种子管理体制改
2007-06-25 15:00:05   来源:  作者:  评论:0  点击: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种子管理体制改革的紧急通知农办农〔2007〕5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牧、农林)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最近,我部先后派出6个督导组,对11个省种子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情况进行了实地督导,同时对其他省(区、市)改革进展进行了了解,从总体来看,在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下,种子管理体制改革已取得实质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种子管理体制改革的紧急通知

 

                                             农办农〔2007〕5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牧、农林)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
    最近,我部先后派出6个督导组,对11个省种子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情况进行了实地督导,同时对其他省(区、市)改革进展进行了了解,从总体来看,在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下,种子管理体制改革已取得实质性的进展。但各地工作进展很不平衡,一些地方由于认识不到位,措施不得力,致使政企脱钩进度缓慢,管理体系建设不到位,与《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种子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市场监管的意见》(国办发〔2006〕40号,以下简称国办意见)要求相比,仍然存在较大的差距。为了坚定地推进种子管理体制改革,打好这场“攻坚战”,全面按时完成改革和建设任务,现紧急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改革认识
    国办意见是在全面总结、深刻分析我国当前种子工作正、反两方面经验的基础上,从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维护农民利益。促进种业发展的高度,对推进种子管理体制改革、强化市场监管提出了明确目标和具体要求。这是改革开放以来国务院第一次就种子事业发展印发的纲领性文件,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动种子工一作的指导性文件,是农业部门依法行政的客观要求,也是种子产业发展的必然趋势。
    实践证明,种子管理体制改革越早,企业抢占的发展先机越多;改革越彻底,企业所释放的能量越大,种子产业的发.展也越快。越健康。贯彻落实国办意见,加快推进种子管理体制改革,是对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执政能力的一次检验。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一定要认清形势,坚定信心,克服畏难情绪,进一步采取强有力措施,确保改革任务全面完成。
    二、进一步明确改革要求
    当前改革已经进入倒计时,各地一定要坚持政府主导改革的方向不动摇、坚持改革建设的标准不动摇、坚持政企脱钩的时限不动摇,妥善处理好改革、稳定和发展的关系,加强市场监管,确保生产供种安全。
    (一)坚持改革标准和时限。国办意见对政企脱钩的要求和时限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凡是与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有直接或间接利益关系的种子生产经营企业,都必须在今年6月3O日前完成脱钩。要坚定信心,坚持标准,凡是6月3O日后仍未脱钩的种子企业,一律不得从事种子生产经营活动,不得承担良种补贴任务;对仍与种子企业有利益关系的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一律停止种子项目支持。
    (二)正确处理好两个关系。推进种子管理体制改革涉及到人。财。物的再分配,关系到一部分人的切身利益,关系到种子产业的健康发展。各地要妥善处理好改革、稳定和发展的关系,制定应急预案,做好改革善后工作,特别是处理好富余人员的安置问题,避免出现群体上访,维护社会稳定。要继续加大对种子企业的扶持力度,积极支持种子企业改制重组,通过改革把种子企业做大做强。
    (三)强化种子市场监管。各级农业行政部门在抓好改革的同时,要加大执法力度,严格按照《种子法》的规定和国办意见的要求,严格市场准入,加强品种和质量管理,跟、踪查处大案要案,强化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劣种子等坑农害农行为,维护种子市场秩序,保障农民切身利益。
    (四)确保农业生产供种安全。在改革过程中,一些国有种子公司停止生产经营后,可能会出现局部地区的暂时性供种短缺等情况,特别是对类型复杂、需种量较少的品种,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及时分析当地供种形势,做好需求预测及相应的预案,积极支持有经营资质的企业设点营销,确保种子供应。
    三、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
政企脱钩和体系建设是种于管理体制改革的主要任务,要进一步强化措施,强化落实。
    (一)规范实施。要严格按照国办意见和本地实施方案的要求,因地因企制宜,规范操作程序,抓紧组织实施。要实行倒计时工作制,落实专人负责,保障按期完成改革任务。
    (二)突破难点。对改革建设中的难点问题,如富余人员安置。亏损企业债务处置、种于管理人员编制与工作经费等,要紧紧依靠当地政府,尽一快落实解决。要坚决按国办文件规定的原则,审查改革方案,坚决推进脱钩,不能强调本位利益,采取“推逶”、 “拖沓”。“内部转移”等消极方式应付。
    (三)排查督导。各省(区、市。)要对本辖区内改革进展情况再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分类指导。对进度缓慢、问题突出的地方,要有专人重点督导,必要时要争取由省政府直接推动。
    (四)加强领导。种子管理体制改革已进入最后冲刺阶段,面临的困难和需要解决的问题会越来越多,难度也越来越大。各级农业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责任,果断决策,主动协调,及时向当地政府领导汇报。此外,要成立改革验收领导。制定验收标准,抓好组织验收,确保实现改革的预期目标。



                                           二〇〇七年六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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