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安徽省宿州市农科院副研究员杨杰建议,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打击盗用他人成果、“改头换面”等不道德和违法行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杨杰代表认为,近年来种子品种造假现象严重,审定后品种管理薄弱。存在育种环节的抄袭现象严重,极少数专家甚至利用自己的有利条件将别人的东西换名后,抢先审定、保护,严重侵害了品种真正所有人的合法权利,污染了种业界的环境;有些育种单位在种质创新上做的较少,而在同一个品种或组合经“改头换面”后“一女多嫁”,严重扰乱了市场。
杨杰建议,对《种子法》进行修改,将育种人也确定为申请省级或者国家级种子审定的主体;对审定未通过的品种,育种人有异议的,可以向原审定委员会或者上一级审定委员会申请复审;对审定品种设定不少于一个月的公示期,将品种选育的单位或个人、品种选育报告(亲本组合以及杂交种的亲本血缘、选育方法、世代和特性描述)、建议的试验区域和栽培要点等进行公示,从而从而有效打击盗用他人成果、“改头换面”等不道德和违法行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