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办法》,加强我区种子市场管理工作,确保农业生产安全,从3月底开始,区种子管理站结合种子执法工作,依法对我区种子经营单位的经营资质进行认真核查。
目前,全区种子经营户共计29家,其中注册资本100万元以上的5家,经营不再分装种子的24家,在检查过程中重点对种子经营单位的经营场地、仪器设备、营业执照等进行认真检查,对符合条件的经营户核发了《种子备案登记证》。通过核查,规范了种子市场,大部分经营单位都能依法经营。截止4月25日,区种子管理站对经营不再分装种子经营户的备案登记工作已经全部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