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通报2009年种子质量监督抽查结果
2009-05-27 12:36:06   来源:  作者:  评论:0  点击:

为进一步强化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管,保障农业生产用种安全,我部于2008年11月13日印发了《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农办农[2008]165号),委托农业部全国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等12家部级种子质量检验机构,对玉米、水稻主产区种子企业生产经营的杂交玉米、杂交水稻种子质量进行了抽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为进一步强化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管,保障农业生产用种安全,我部于2008年11月13日印发了《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农办农[2008] 165号),委托农业部全国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等12家部级种子质量检验机构,对玉米、水稻主产区种子企业生产经营的杂交玉米、杂交水稻种子质量进行了抽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抽查实际扦取到104家企业的169个样品,涉及152个品种。其中,扦取到62家玉米种子企业的96个样品,涉及玉米品种81个,代表玉米种子153.8万千克;扦取到42家水稻种子企业的73个样品,涉及水稻品种71个,代表水稻种子94.6万千克。所扦样品代表的种子批全部为被抽查企业待销售的商品种子。
二、抽查结果
(一)杂交玉米种子。本次抽查的62家玉米种子企业96个样品中,合格样品88个,合格率为91.7%。抽查样品全部合格的企业56家,合格率为90.3%。从四项检测指标看,净度、水分全部合格;发芽率有93个样品合格,合格率为96.9%;品种纯度有91个样品合格,合格率为94.8%。从具体检测数值看,净度平均值为99.8%,最低值为99.3%;发芽率平均值为94%,最低值为79%;水分平均值为13.0%,最高值为16.5%;品种纯度平均值为97.0%,最低值为92.3%。
抽查不合格的企业及品种分别是:山东登海先锋种业有限公司的先玉128和先玉335、长春市大龙种子有限责任公司的龙丰7,发芽率不合格;济南永丰种业有限公司的莱农14和皖玉七号、辽宁铁旭种业科技有限公司的铁旭1843、葫芦岛市农业新品种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的丹玉92、兴城市金种子有限公司的中单321,品种纯度不合格。
(二)杂交水稻种子。本次抽查的42家水稻种子企业73个样品中,合格样品71个,合格率为97.3%。抽查样品全部合格的企业40家,合格率为95.2%。从四项检测指标看,净度、发芽率和水分全部合格;品种纯度有71个样品合格,合格率为97.3%。从具体检测数值看,净度平均值为99.8%,最低值为98.7%;发芽率平均值为86%,最低值为75%;水分平均值为12.0%,最高值为13.5%;品种纯度平均值为98.5%,最低值为86.4%。
抽查不合格的企业及品种分别是:广西绿宇种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经营的特优838、重庆德盛种业有限公司经营的宜香9号(生产商为武汉惠华三农种业有限公司),品种纯度不合格。
三、存在问题
    本次抽查结果显示,杂交玉米和杂交水稻种子质量总体比较稳定,但仍存在以下主要问题:
(一)品种纯度仍是影响当前种子质量的主要因素。本次抽查的10个不合格样品中有7个样品的纯度不合格,特别是品种纯度检测值低于标签标注值的样品有19个,占全部种子样品总数的11.2%。从田间种植鉴定情况看,玉米种子纯度不合格主要是自交苗偏多,水稻种子纯度不合格主要是不育系偏多,这反映了有些企业在种子生产过程中管理不到位、把关不严格。
(二)少数企业不切实际提高标签标注值或虚假标注。山东登海先锋种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先玉128和先玉335种子发芽率分别标注为95%和92%,并明示使用者采用“单粒播种”,而实际检测结果仅为82%和79%,不但没有达到企业的质量承诺,而且明显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种用标准,按规定应为劣质种子。湖北天下农种业有限责任公司经营的Ⅱ优898杂交水稻种子由湖北江汉平原农业高科技研究发展中心供应,但湖北江汉平原农业高科技研究发展中心确认在2006年以后未向该企业供应过种子,经进一步核查,该企业自称把往年生产的Ⅱ优898杂交水稻陈种子标注为2008年10月份生产,实质上生产日期属于虚假标注。
(三)个别企业不积极配合抽查工作。本次抽查计划涉及20个省(区、市)的164家种子企业,实际仅抽查到104家企业,占计划的63.4%,还有60家企业未扦取到样品(见附件4)。尽管有多方面的原因,但个别企业没有如实反映种子生产经营情况或隐瞒加工、仓储等信息,存在不积极配合抽查工作、故意回避抽查的现象。
四、整改要求
(一)严格落实整改措施。抽查不合格企业要严格按照《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认真进行整改。有关省(区、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督促检查抽查不合格企业的整改工作,对整改无效、仍然存在问题的企业,由发证机关重新审查其种子生产经营资格。
济南永丰种业有限公司生产经营的莱农14和皖玉七号玉米种子本次抽查纯度不合格,该公司生产的雅玉12玉米种子在我部2007年种子质量监督抽查中品种纯度不合格,生产的皖玉七号玉米种子在我部2008年春季农作物种子市场专项检查中品种纯度不合格,请发证机关山东省农业厅按照《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吊销其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辽宁铁旭种业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经营的铁旭1843玉米种子本次抽查纯度不合格,该公司生产的铁单15玉米种子在我部2008年春季农作物种子市场专项检查中品种纯度不合格,请发证机关辽宁省农村经济委员会将该企业作为定点督导企业,直接指导该公司进行整改,整改期间该企业暂停生产经营活动,经辽宁省农村经济委员会复查通过后方可恢复种子生产经营。
(二)规范引导种子企业加强种子质量管理。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积极规范引导种子企业继续强化质量责任意识,加强对种子企业的制种、加工、检验及包装等各方面的技术指导,加大对种子企业标签制作、使用的培训、指导和检查力度,督促企业做好质量管理工作。各种子企业要严格按照《农作物种子标签管理办法》和《农作物种子标签通则》等有关规定,规范制作和使用标签。
(三)继续强化对种子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管。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种子法》和《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做好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核发工作,并对已发放的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进行核查、清理,对发现问题的企业,要依法进行严肃处理。有关省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把本辖区内的抽查不合格企业和未扦取到样品的企业列为监管重点,在今后监督抽查和市场检查工作中加强跟踪检查,切实提高质量监督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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