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推进种子管理体制改革
2007-06-19 23:04:49   来源:  作者:  评论:0  点击:

国办《意见》下发后,河北省政府高度重视,迅速成立由分管省长为组长,农业、财政、发展改革、国资管理等部门参加的省级改革领导小组,去年12月下发《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种子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市场监管的实施意见》,指导全省改革工作。省政府于去年9月、12月和今年3月先后三次召开有关部门负责人和各设区市分管市长及农业局长参加的专题会议,
      国办《意见》下发后,河北省政府高度重视,迅速成立由分管省长为组长,农业、财政、发展改革、国资管理等部门参加的省级改革领导小组,去年12月下发《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种子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市场监管的实施意见》,指导全省改革工作。省政府于去年9月、12月和今年3月先后三次召开有关部门负责人和各设区市分管市长及农业局长参加的专题会议,部署改革工作。省政府分管领导及副秘书长多次召开协调会,及时解决有关问题。今年4月23日,省农业厅又在邯郸市召开了全省种子管理体制改革调度会议,通报政企脱钩进展,督促加快改革。

  明确管理机构人员编制。为加强种子管理队伍建设,构建种子市场监管长效机制,经省政府宋恩华副省长亲自组织协调,省编制办、农业厅等部门于4月30日联合下发了文件,对建立健全市、县两级种子管理机构提出了明确指导意见,要求各市、县在整合现有机构、剥离经营职能基础上,组建统一的种子管理和技术支持机构,并依据耕地面积明确了各市、县(市、区)种子管理和技术支持机构人员编制标准:地级市耕地面积在800万亩以下的编制10~15名,800~1000万亩的15~20名,1000万亩以上的20~25名;县(市、区)耕地面积40万亩以下的5~8名,40~60万亩的8-10名,60万亩以上的10~15名,这个标准的出台,对加快改革、强化队伍、明确职能、保障经费等措施落实具有重要意义。

  因地因企制宜,加快政企脱钩步伐。在河北省,邯郸市的政企脱钩工作走在前列,其做法和经验被在全省推广。邯郸市结合本地实际,强化措施落实,通过实施五种举措,加快种子企业脱钩步伐。一是一企一策。根据不同县和企业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实行一企一策,不搞平面推、一刀切。二是明确责任。明确农业局局长是第一责任人,既要向政府多汇报争取支持,又要主动协调有关部门推动改革。三是增压推动。规定公司改制期间不能承担良种补贴项目,对进展缓慢的不安排项目资金,强力推进改革。四是调度指导。市政府多次召开各县主管领导专题调度会,总结交流经验,帮助完善实施方案。五是包县督导。市农业局每位局长带队分包2-3个县,督导企业改制进程。截至4月底,邯郸市纳入改革范围的18家种子生产经营单位中,有11家已完成政企脱钩,6家处于扫尾阶段,1家正在履行整体拍卖程序,全市将全面按时完成政企脱钩任务。

  值得借鉴的做法。在政企脱钩做法上,河北省大体可以分为以下七种类型:一是资产整体拍卖。将种子公司整体上市拍卖,收入上缴县财政,公司职工除中标人员进行身份置换外,其他人员由农业部门安置,或用拍卖资金置换职工身份。

  二是职工募股改制。对经营状况较好,有一定的净资产,公司职工愿意参与企业改制的种子公司,地方财政在改制费用上给予支持,帮助改制。

  三是整体脱钩。种子公司经营状况较好,有较多的固定资产,实行种子公司与农业部门脱钩,公司人财物整体移交国资管理部门。

  四是零资产转让。种子公司有一定的固定资产,无债务或债务较少,经资产评估,公司资产总额与所需交纳养老、医疗保险和职工安置、身份置换等费用基本相当的,实行零资产转让,成立新的公司,由新公司承担原公司的债务债权,接纳原职工,职工与新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五是职能转化。种子公司没有债务,人员较少,改制方法是注销原种子公司,整体转化为种子管理机构。

  六是职能剥离。对于农业部门所属从事种子生产经营的其他单位,剥离其种子生产经营职能。

  七是注销关闭。注销关闭种子公司,有债权债务的,由农业部门承担,其人员由农业部门统一安排;没有债务的,公司固定资产较好的,由农业部门把场地、仓库、设备等对外租赁,租赁方一次性交清多年租赁费,收入用于补缴职工医疗、养老保险和安置费,原公司职工中财政供养人员回农业部门工作,其他人员与农业部门解除劳动关系,置换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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