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首个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发展规划出台
2007-04-11 10:58:11   来源:  作者:  评论:0  点击:

为促进我国农业育种创新和新品种推广应用,加强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农业部近日出台了《“十一五”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发展规划》。这是我国首个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发展规划。“‘十一五’期间,我国将按照‘科学审批、保障权益、激励创新、提升产业’的总体思路,从培育、保护、运用和管理环节着手,加强农业植物保护,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
     为促进我国农业育种创新和新品种推广应用,加强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农业部近日出台了《“十一五”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发展规划》。这是我国首个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发展规划。“‘十一五’期间,我国将按照‘科学审批、保障权益、激励创新、提升产业’的总体思路,从培育、保护、运用和管理环节着手,加强农业植物保护,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能够参与国际竞争的优势种业企业,全面提高我国种业和农业国际竞争力。”3月20日,在海口市举行的“全国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战略研讨会”上,农业部有关负责人对我国首个刚刚出台的《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发展规划》作了如上的阐述。
  发展规划在具体目标上要求,力争到2010年将我国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名录从现有的62个植物种属扩大到100个,年申请量达到1000件以上,组织培训审查、测试和中介服务人员1000人次以上,培训品种权管理和行政执法人员1万人次以上,并广泛开展农业科研、教学、企业人员及社会公众培训。
  发展规划要求,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要紧紧围绕我国农业的全局,积极探索品种权促进农业、科技发展的有效形式和途径,为现代农业和新农村服务。首先要完善法规制度体系。建立激励农业育种创新的制度机制,制定保护激励政策和促进品种权交易的管理办法。其次要完善技术支撑体系。研究和修订农业植物新品种DUS测试指南;建立主要农作物已知品种数据库;研究利用
  DNA指纹图谱鉴定技术标准;建立新品种保护管理信息系统和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实现新品种申报、审查、测试、授权和信息化披露的数字化。
  三是要完善管理服务体系。加强专业队伍建设和增强测试能力;开展执法试点;探索建立区域协作执法机制和重大案件联合督办制度,打击和防范侵权和假冒行为,切实保护品种权人的合法权益;加强对农业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的发展、扶持和引导,鼓励组建与农业知识产权保护相关的自律性和维权组织;加强植物新品种保护的宣传和推广应用,促进品种权交易和授权品种的进村入户。四是要拓展国际发展空间。
  据了解,3月20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颁布10周年,10年来,我国相继发布了6批植物新品种保护名录,到去年底,农业部共受理品种权申请3879件,授权的达899件,年申请量已跃居
  UPOV成员第四。企业和个人申请量已占到申请总量的三分之一以上,出现了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育、繁、销一体化的种子公司,大大推动了种业市场化发展。据对15个授权品种的统计,2004年应用面积达1.5亿亩。我国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力度的加大,吸引了国外花卉、蔬果、果树等114个品种到我国申请保护,丰富了我国育种的创新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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