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规范农作物种子标签管理
2007-03-07 00:16:11   来源:  作者:  评论:0  点击:

为规范农作物种子标签的标注、制作与使用行为,指导企业正确标注农作物种子标签,明示质量信息,明确质量责任,加强质量监督,根据有关法规的规定,国家强制标准《农作物种子标签通则》已于2006年7月12日发布并于2007年11月1日起实施。此标准对农作物种子标签的标注内容、制作要求和使用监督等原则性规定作出了进一步的规范、指导和示例。  为宣传贯彻
     为规范农作物种子标签的标注、制作与使用行为,指导企业正确标注农作物种子标签,明示质量信息,明确质量责任,加强质量监督,根据有关法规的规定,国家强制标准《农作物种子标签通则》已于2006年7月12日发布并于2007年11月1日起实施。此标准对农作物种子标签的标注内容、制作要求和使用监督等原则性规定作出了进一步的规范、指导和示例。

  为宣传贯彻《农作物种子标签通则》,使我省种子管理人员及种子生产经营企业全面系统地掌握《农作物种子标签通则》的内容,规范农作物种子标签管理,省种子管理站于3月2日在南昌召开了宣传贯彻《农作物种子标签通则》的会议并进行了培训。

  省种子管理站站长吴国昌率先垂范,亲临培训班认真听课。省种子管理站推广研究员黄亚萍在培训班上全面系统地宣讲了《农作物种子标签通则》的适用范围、有关术语和定义,标签标注内容、制作要求和使用监督等,并系统地学习了与《农作物种子标签通则》有关的法律、法规。与会代表们听得认真,记得详细,精心领会,融会贯通。通过宣传培训,我省种子管理和种子生产企业的标签管理水平将得到进一步提高,种子质量监督得到进一步强化,对全省种子管理工作水平的提高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各设区市种子管理站长以及有关省农业厅核发种子经营许可证的企业负责人参加了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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