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主要农作物第十一批停止使用品种
2016-01-28 14:46:49   来源:  作者:  评论:0  点击:

川农业〔2011〕86号 各市(州)、县(市、区)农业(农牧)局,成都市农委: 根据《四川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和《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四川省第七届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经为期30天的公示,决定停止推广在生产使用过程中有明显缺陷或丰产性等优势丧失的20个水稻品种、16个玉米品种、4个棉花品种和10个大豆品

                             川农业201186

各市(州)、县(市、区)农业(农牧)局,成都市农委:

根据《四川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和《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四川省第七届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经为期30天的公示,决定停止推广在生产使用过程中有明显缺陷或丰产性等优势丧失的20个水稻品种、16个玉米品种、4个棉花品种和10个大豆品种,现予公布。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各种子企业停止生产上述品种;自公告发布满一年起,停止经营、推广上述品种。违者按《种子法》和《四川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罚,对造成经济损失或诱发群体事件的,要依法追究其责任;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及时向社会告知停用品种信息,同时不再审核办理已停用品种的种子生产许可证;相关科研育种单位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种质资源的保存工作。

附件:四川省主要农作物第十一批停用品种目录

 

                            一一年六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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