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四川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和《四川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007年10月31日四川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第六届第四次会议研究决定,对在生产使用过程中有明显缺陷或丰产性丧失的小麦、油菜10个品种停止使用。
一、小麦
内麦6号 蜀万42 绵阳11号 绵阳15号 绵阳24
二、油菜
川油11 川油12 川油14 蜀杂7号 南油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