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市场监管制。一是制定全年市场监管计划和目标,在重点季节、重点市场进行种子质量抽检和标签查验;二是规范执法行为,执法人员亮证执法、依法执法、文明执法;三是加大打击力度,发现违法销售行为依法查处,不执人情法;四是打劣扶优相结合,重点扶助一批信誉好、实力强的种子销售企业。
3、问题种子召回制。对在检查中发现违法违规的种子、或送检不合格的种子进行依法查处并责令退出市场,已销售的种子及时收回。
4、风险种子警示制。对当年销售的种子品种进行田间跟踪调查,及时掌握品种的特征特性,发现抗性弱、品质差、产量低的品种及时上报,并在全县进行通报,引导农民购种,最大限度地规避风险,让农民买上放心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