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津拉网式检查小春种子市场

时间: 2007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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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加强种子市场质量监督管理,规范种子市场行为,让农民用上“放心种”,保障农业生产用种安全,杜绝假冒,伪劣种子流入市场,维护农民权益。按照四川省种子站《关于开展小春种子市场检查的通知》精神和要求,新津县农村发展局种子管理站联合执法大队对全县种子市场进行拉网式执法检查,现将2007年小春种子市场检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新津县农村发展局高度重视种子市场的监管工作,为了切实搞好此项工作,成立了以纪检组长宋谷尹为组长的小春种子市场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落实责任,明确工作重点,制定了本县小春种子市场检查方案,由种子管理站具体落实,加强执法检查,加大对小春种子市场的打假治劣力度。

  二、加强执法检查,确保安全用种

  在此次检查中,种子管理站联合执法大队对县内所有种子经营单位、销售网点进行了全面检查和清理整顿,共出动执法车辆10余车次,执法人员30余人次,对新津小春种子市场进行拉网式检查,共检查经营户180余家,一是以检查杂交油菜、小麦种子经营流通散地为重点,对我县五津镇、普兴火车站、花桥镇、永兴场等主要种子市场进行了重点检查和整治,二是对供种主要经销单位重点检查,对销售主要品种进行抽查,着重检查是否存在经营未审先推、更改品种审定名、做虚假种子广告宣传等违法行为。这次检查活动中,检查了销售点94个,其中涉及经营单位10家。同时,加大了小春种子质量的抽检力度,共抽检油菜种子样品25个,小麦种子样品6个,并对其水分、净度、发芽作了室内检验,抽检结果只有油菜种子2个品种不合格,其余均合格,种子管理站已对违法销售不合格种子当事人进行了严肃处理,有力地维护了新津农资市场的经营秩序,保障了全县农业生产安全。

  三、加大宣传力度,强化服务职能

  新津县农村发展局采取多种形式宣传种子法律法规知识,一是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等新闻媒体,加大对《种子法》等法律知识的宣传,引导种子企业和经销商诚信守法经营,提高农民群众的维权意识;二是在检查的过程中,种子站工作人员向农资经销商和农户广泛宣传《种子法》、《四川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三是积极组织参与送法下乡进村等活动;四是加强品种管理,做好新品种试验、示范工作,做好品种推介制度,积极引导农民使用适宜本地区种植的优良品种,避免农民盲目购种。

  我县通过开展这次对小春种子市场检查工作,使种子经营者、使用者对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有了更进一步了解和认识,依法经营意识增强。同时也对我县种子监管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为此,我县将进一步加强种子管理工作,一是加强品种管理,做好新品种试验、示范工作,做好品种推介制度,积极引导农民使用适宜本地区种植的优良品种,避免农民盲目购种。二是加大执法力度,对县内所有种子经营单位、销售网点进一步清理整顿,对不符合有关规定和要求的单位,予以纠正,并责令整改。三是加强对种子生产、经营行为的监督检查和种子市场管理,加强种子市场的监督,严禁不合格种子在市场销售,切实保障农业生产用种安全,维护农民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