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子 农民的命根子

时间: 2007年03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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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正是春耕时节,也是农民购种高峰。走进农资市场,走进乡间田野,都是一派购种备耕的繁忙景象。种子质量的好坏成为农民谈论的焦点。

  担心适宜种植吗

  日前,一名川农大学生写信到市长信箱,呼吁有关部门关心农资市场。这名学生说,他来自农村,祖祖辈辈都在务农,家里的主要收入全是从地里刨出来的。前年春耕时节,他的父母在市场上购买了一包包装袋上标有“国审”字样的水稻种子,地还是那块地,种法还是同样的种法,可水稻的亩产量却只有往年的六成左右,全家人只好自认倒霉。因为收成减少,预计的学费无法凑齐,为此,家里四处借债。现在他才知道,粮食种子虽然经过审批,但还要讲究种植区域,种子外包装上应注明适应哪些区域种植。他父母购买的那袋种子,是外省的,根本不能在四川省销售,按理可以向农业部门投诉,要求经销商赔偿损失,因家人不懂,此事不了了之。“我希望相关部门加强监管,让我家的遭遇不要重现。”

  一年收成的好坏始于春耕生产,而春耕最关键的就是种子。“种子就是我们农民的命根子啊,全家人一年的收入都要靠土地。年景不好,只是收多收少的事,要是用了不适宜的种子,一年投入的辛苦和资金就白搭了。”名山县前进乡村民张民富说。

  整治让农民放心

  “种子是粮食丰收的第一道关口,是农业行政执法部门严查严管的重点之一。”市农业局种子站站长何磊说,随着种子经营市场的放开,种子经营户逐年增加。目前,全市共有种子经营户567家,其中国有的8家。

  近年来,受利益驱使,少数经营者暗地销售不符合要求的种子,让种植户蒙受损失。这一情况已经引起了我市各级农业部门的高度重视,农政执法部门每年都会对种子市场进行整治,打击不良经营行为,杜绝未经同意引进的种子上柜销售,保证农民买到合格种子。尽管检查不断,仍然有极少数经营户心怀侥幸,与执法部门唱起了“对台戏”。

  开春以来,市农业行政执法支队在全市范围内展开了种子经营专项检查。昨(1)日,记者从市农业局通报的检查结果中得知,全市立案侦查涉嫌销售未经同意引进种子的有5家,其中3家已经受到相应处罚。

  日前,市农业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人员来到名山县红星镇一农资经营店,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该店经营的种子中,有一种名为“三千一号”的玉米杂交种和那名川农大学生的父母所购种子一样,属于未经同意引进的种子。

  “这里的种子是经过国家审定的,不会有问题。”经营者矢口否认自己经营未经同意引进的种子。在执法人员的耐心说服下,经营者承认自己通过非正常渠道进了一批种子,并说出了种子的来源。执法人员当即将这批“三千一号”玉米种共计151公斤进行封存。

  执法人员来到经营者提供的种子来源地——芦山县芦阳镇某种子经营门市检查时,该门市业主大喊冤枉,声称不仅没有经营过“三千一号”玉米种杂交,而且根本不认识名山红星的杨老板。这名业主信誓旦旦地说,如果在他的店里找出一粒这种品牌的种子,愿承担一切责任。

  10分钟后,执法人员在营业柜台下发现了一张票据,票据上写有“销售‘三千一号’1公斤”的字样。面对这张票据,业主承认,他从外地购买了750公斤“三千一号”种子,向名山县红星镇的杨老板批发了150多公斤,其余的全部退还给了上家,并出示了相关退货凭证。

  石棉县新康路一经营户,私自从福建引进名为“Ⅱ优航1号”水稻种子150公斤,也被该县农政执法大队查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