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年”勾起种业五大忧思

时间: 2010年0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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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言道:“国以农为本,农以种为先”。只有种业安全才能在源头上保证粮食安全和种植业安全。然而,在洋种大举进犯下更显弱小的中国种业危机四伏,违规经营屡禁不止、种子质量投诉“井喷”、水稻转基因安全备受争议、洋种子大量吞并市场、对新品种权保护力度不够……

日历一页页翻过,种业迈向了2010年。在2009年岁末,农业部召开全国种子管理会议,提出很长一个时期中国种业发展的总体目标是确保品种种植安全、供种数量安全、种子质量安全、种子产业安全,并把2010年定为“种子执法年”。此举表明种业乱象积重难返,已引起管理部门的注意。然而这些问题在这个“执法年”能否解决,还将拭目以待。

忧思一:

市场乱象与低层次竞争

在种业市场,假冒品种、超范围经营、公开出售未审定农作物品种等行为很普遍,2009年向南方农村报投诉的个案相当多。这些乱象不外乎由两种因素造成,客观方面,目前我国种子生产、经营门槛低,大大小小种子企业达8000多家,而代销店高达10万家,多而乱、小而散的现状,给市场监督管理带来难题;主观方面,种业市场管理不乏执法不严、执法疏漏的现象。

据2009年12月24日农业部向各地农业部门发布的2010年种子执法年活动方案,已安排好清理不合格种子生产和经营企业、实行种子市场专项检查等活动的时间和执法部门。但其效果,还需要看整治的力度和透明度,比如2009年作为“农药市场监管年”,公众只见各地大力宣传要如何行动、最后挽回了多大的损失,却不见受到处理的产品和企业。若成为类似这样的监管年,“执法年”的作用难免大打折扣。

忧思二:

品种缺陷赔偿成为真空

2009年5月,广东博罗菜农投诉“奇优368长绿丝瓜”适应性出现问题,导致产量锐减;6月,湖南2万亩“丰乐五号”西瓜变空瓤,专家鉴定不良气候是主因;7月,广东怀集130亩“内香优3号”水稻严重发生稻瘟病,最后认定为自然灾害,每亩补偿102元;8月,河南几万亩主推玉米种“安玉12”不结实,专家归结为气候异常,农户一口咬定种子质量有问题……

刚刚过去的2009年,农户对种子质量投诉呈“井喷”。同样的天气,其他品种安然无恙,唯独这个品种颗粒无收,而专家的鉴定报告无一例外归咎“天气”。

《种子法》颁布实施十年,《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实施九年、2007年修订过一次,法无完法,由这些法律法规留下来的“真空”地带,成为农民损失得不到相应赔偿的原因。目前种子质量事件主要由品种缺陷造成,但法律规定,这部分风险责任不在育种家、经营者,迫使农民自己埋单;品种审定制度更是备受质疑,正如中国农科院作物所玉米中心主任、首席科学家张世煌接受媒体采访时说,“现行品种审定制度存在很大的‘灵活性’,由于一些潜规则的存在,我们通过审定的往往并非最好的品种,一个品种要想通过审定至少需要10万-20万元公关费用。”

忧思三:

洋种子拉响安全警钟

自从加入WTO,中国种子市场对外开放十年,国外大公司如美国圣尼斯、瑞士先正达、泰国正大、荷兰瑞克斯旺、荷兰安莎等已控制了我国高端蔬菜种子50%以上的市场份额,并强势进攻主要农作物种子市场,目前全国持有效证照的外资企业已49家。我国种业处境异常尴尬,虽然外资进入可以提高我国种子行业的竞争意识,尽快与国际接轨,但国外种业巨头凭着强大实力渗透制种业,极有可能掐住中国农业的“脖子”。

国内种子企业的处境已经非常危险,大豆“沦陷”就是例证,资料表明中国的大豆加工企业,外资和具有外资背景的企业已占80%以上,难怪业内流传着“中国人吃一滴食用油都要看华尔街的脸色”。

而我国种业企业中只有不到1.5%的企业具备科研创新能力,用于品种研发的投入不到销售额的1%,而国外企业一般为8%-12%。再深入探究,是受种业研发机制限制。目前科研单位用国家的项目资金育出新品种参与商业化竞争,面与企业形成不公平的竞争机制,结果是两者都不能做大。对此专家建议探索“双轨制”的科研育种经费投入新机制,即把国家育种科研经费分成两块投入:一部分投给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从事公益性、基础性研究,另一部分投给企业用于商业育种。这是否值得一试?

忧思四:

转基因水稻争议未止

2009年10月22日,一份“2009年第二批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批准清单”悄然挂在多时不曾更新的中国生物安全网上,以此宣告华中农业大学的转抗虫基因水稻“华恢1号”及杂交种“Bt汕优63”获得转基因安全证书,中国极有可能成为第一个商业化种植转基因水稻的国家。

这一消息直到2009年11月27日路透社才发布,消息源是专家透露;12月1日,南方农村报记者在向专家求证后,首先进行了详细报道;之后逐渐才有媒体发现早已挂在网上的这份清单,并相继报道。转基因之争硝烟再起,争论焦点在于力挺派认为此举将减少用药量,增加粮农收入,安全评价历时10年,不存在安全问题;反对派坚持转基因水稻在食品安全和粮食主权方面隐含巨大风险。

在力求信息开放、公开透明的当下,农业部门并没有主动公布这一消息、解释公众的疑虑,国人反应如此强烈也就不足为奇了。如果没有媒体监督,人们极有可能某一天在浑然不知的情况下,吃的主粮正是转基因大米。透过这件事,希望转基因水稻在走完品种审定、种子生产许可、种子经营许可等程序后,相关部门能主动公布信息,这是对公众知情权起码的尊重。

忧思五:

作物新品种权遇尴尬

去年,福建农民林金山与省农科院果树所专家对薄公堂引人关注,该案暴露出作物新品种权的尴尬。

十多年前,福建农民林金山在自家的果园里发现了一棵血柚树。之后与省农科院果树所专家合作培育,2005年,红肉蜜柚新品种通过了省里的鉴定,并于2007年3月得到国家植物新品种权证书,而此时林金山突然发现自己不是品种权人,使得他不能以红肉蜜柚的名称销售种苗,损失了巨大的经济利益。

在多次协调未果的情况下,林金山起诉福建省农科院果树所和相关专家。2009年9月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后至今未宣判。这一案例引起各大媒体关注,一方面扩大了红肉蜜柚的知名度,另一方也使得植物新品种保护的问题进入了公众视野。然而,通过这一案例暴露的问题更值得关注。一方面即使有了新品种权并不能有效地保护种子品种,侵权行为难以控制,目前非法的红肉蜜柚育苗场就有无数;另一方面由于各种原因,科研单位、种子企业申请新品种权的积极性都不高,尤其是园艺作物,品种权仅占总量的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