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力争两年内建成种子经营信息网络

时间: 2010年12月23日
来源:
作者:
     眼下虽是隆冬时节,但很多农民已经开始为明年的春耕生产做准备了。“就怕买到假种子,一年的忙活就都白费了。”在吉林省榆树市种子一条街”上,交易十分红火,一位选购种子的农民对笔者表示。

    为保障广大农民的权益,目前,吉林省长春市正在开展种子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打击生产经营未审品种、假劣品种及套牌生产销售种子行为。今年,长春市对进入长春市场的250多个玉米品种采取室内检验、送省复检、海南田间种植鉴定相结合等办法,进行了监督抽样检验,重点加强纯度、芽率质量指标检测。对外地区、外省市进入的种子要求厂家直接参与抽样、封样,或委托经销代理商持委托书参与监督抽样工作。对农民已购买的不合格种子,责令经销商无条件退换。同时,对假劣种子相关生产经营者依法立案查处。

    严厉打击假冒套牌生产行为“为加强对种子企业的指导和监管,严厉打击假冒套牌生产经营行为。目前,长春市农委已组织工作人员深入到种子企业全面检查抽样。”长春市农委相关领导介绍说,在检查中发现,目前侵权套牌行为依然突出,还有个别没有生产许可证的企业擅自加工包装种子。

    长春市农委要求,各种子企业要立即停止侵权假冒种子的生产经营活动,按省里的统一部署,规定时限内主动将侵权假冒种子收回,采取转商灭活处理,坚决不准侵权假冒种子进入市场。

    严禁种子企业利用自己的生产线和场地为他人加工、包装、保管非法种子。对制假售假、套牌生产的种子企业将公开曝光并吊销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种子商店先备案办证再经营

    长春市农委相关领导指出,近年来,长春市发生的几起较大的种子案件多数与种子商店业户有关。2005年,全市种子经营业户不足600户,今年已发展到1200余户,增加了近一倍,而且还有一些无经营执照、无固定经营地点的非法经营商贩。为此,长春市将加大对种子商店的监管力度,对这一种子流出的重要关口严格把关。

    种子商店必须先行备案办证,然后开展经营活动。对受委托代销种子的,委托方要承担连带责任,否则不予备案。对专门经营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的业户实行5户以上质量联保,并提高保证金额度。在种子经营期间要严抓严管,对于经销假冒套牌品种的,一经发现,坚决取缔。

    构建全市种子经营信息网络

    据了解,为规范种子经营秩序,长春市还将逐步建立起全市种子经营信息网络,实现市管理站各县(市)区管理站、种子企业及经营业户四级联网。在实行使用统一信誉卡的基础上,鼓励和引导长春地区的种子经销商采用微机开票业务,并将销售信息上传属地种子管理站和市种子管理站。“这一目标争取两年内全部实现。”长春市农委相关领导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