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水稻品种审定标准(2023年修订)
2023-03-01 19:40:18   来源:鲁农审字[2023]1号  作者:  评论:0  点击:

1 基本条件1.1抗病性品种稻瘟病综合抗性指数≤4.5,穗瘟损失率最高级≤5级。条纹叶枯病抗性最高级≤5级。1.2生育期不超过安全生产和耕作制度允许范围。中晚熟组品种全生育期不长于对照品种3.0天;机插秧组品种全生育期不长于对照品种5.0天;中早熟组品种全生育期不超过150天,且不长于对照品种3.0天。1.3品质普通粳稻品种品质不低于农业行业《食用稻...

1 基本条件

1.1抗病性

品种稻瘟病综合抗性指数≤4.5,穗瘟损失率最高级≤5级。条纹叶枯病抗性最高级≤5级。

1.2生育期

不超过安全生产和耕作制度允许范围。中晚熟组品种全生育期不长于对照品种3.0天;机插秧组品种全生育期不长于对照品种5.0天;中早熟组品种全生育期不超过150天,且不长于对照品种3.0天。

1.3品质

普通粳稻品种品质不低于农业行业《食用稻品种品质》标准三级;直链淀粉(干基)7%~13%的品种,除透明度外的其它各项品质指标达到三级。

1.4结实率

品种结实率≥70%的试验点占总试验点比率≥80%。

1.5抗倒性

倒伏程度≥3级且倒伏面积≥30.0%的试验点比率≤30%。

1.6真实性和特异性(SSR分子标记检测)

同一品种年际间应表现一致,不同试验组别、不同试验渠道中DNA指纹检测差异位点数应当<2个。

申请审定品种应当与已知品种DNA指纹检测差异位点数≥3个;申请审定品种与已知品种DNA指纹检测差异位点数=2个的,申请者需出具与疑似品种具有重要农艺性状差异的DUS鉴定报告。

2 分类品种条件

2.1高产稳产品种

审定品种与对照品种同为常规稻或杂交稻,品质与对照品种同等级或高于对照品种,每年区域试验、生产试验产量比对照品种增产≥4.0%,每年区域试验、生产试验增产点比率≥65%。

审定品种比对照品质等级差,每年区域试验、生产试验产量比对照品种增产≥5.0%,每年区域试验、生产试验增产试验点比率≥75%。

生育期比对照品种早熟3.0天产量指标降低1个百分点,在此基础上每早熟2.0天产量指标降低1个百分点,最高降低4个百分点;生育期比对照品种晚熟2.0天产量指标提高1个百分点,晚熟3.0天产量指标提高2个百分点。

以常规稻品种作对照的杂交稻品种,每年区域试验、生产试验产量比对照品种增产幅度相应增加10个百分点。

2.2绿色优质品种

2.2.1抗病品种

稻瘟病、条纹叶枯病抗性达到抗(R)及以上。

稻瘟病达到抗(R)及以上,每年区域试验、生产试验比对照品种增产≥0.0%。

2.2.2优质品种

品质达到农业行业《食用稻品种品质》标准二级,当年产量不低于对照;品质达到一级,当年产量比对照品种减产≤5.0%。

2.2.3优质抗病品种

稻瘟病抗性达到中抗(MR)及以上,品质达到农业行业标准二级,且抗性和品质均优于对照的品种,当年产量比对照品种减产≤5.0%;稻瘟病抗性达到中抗及以上,品质达到农业行业标准一级,且抗性和品质均优于对照的品种,当年产量比对照品种减产≤7.0%。生产试验产量不低于品质最差年份的产量。

2.3特殊类型品种

2.3.1糯稻品种:支链淀粉含量≥98%,除垩白度、透明度外,其余指标参照高产稳产和绿色优质品种。

2.3.2香稻品种:除有香味外,其余指标参照高产稳产品种和绿色优质品种。

2.3.3有色稻品种:糙米为红、紫、黑等有颜色的水稻品种,除透明度外,其余指标参照高产稳产品种和绿色优质品种。

2.3.4耐盐(碱)品种:可以在盐(碱)浓度0.3%以上的盐碱地生长,且亩产达到400公斤以上的品种。

2.3.5节水抗旱品种:抗旱级别达到中抗及以上,且亩产达到400公斤以上的品种。

3 其它规定

3.1经专业委员会田间现场考察,有明显缺陷的品种可直接淘汰。

3.2试验对照由山东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确定。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内蒙古自治区水稻品种审定标准(2022年修订)
下一篇:最后一页

分享到: 收藏

qq code back_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