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玉米、水稻品种审定标准(2021年修订)》的通知
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各专业委员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及《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参照新修订的《国家级稻、玉米品种审定标准》,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对《黑龙江省玉米、水稻品种审定标准》(以下简称《审定标准》)进行了修订。经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主任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审定标准》印发给你们,于2022年1月1日起实施。请遵照执行。
附件:黑龙江省玉米、水稻品种审定标准(2021年修订)
黑龙江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
2021年12月29日
附件:
黑龙江省玉米、水稻品种审定标准
(2021年修订)
总 则
为加快高产高效、优质绿色、专用特用农作物新品种审定推广,推动种业振兴,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提供良种科技支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规定,参照《国家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标准》,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玉米、水稻品种审定的术语与定义、内容与依据、审定指标和评判规则等。
本标准适用于玉米、水稻品种审定。
2 术语与定义
下列术语与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2.1 品种
品种是指经过人工选育或者自然变异并经过遗传改良,形态特征和生物学特性一致,遗传性状相对稳定的植物群体。
2.2 对照品种
同一生态类型区当前生产上推广应用的已审定品种,具备良好的代表性。
2.3 特征特性
品种的植物学特征和生物学特性,包括基本特征特性、生育期、主要农艺性状等。
2.4 丰产性
品种的产量表现,以品种在试验中比对照品种增产的百分率及差异显著性表示。
2.5 稳产性
品种产量的稳定性,即品种在试验地点间和年际间试验中相对于对照品种产量的变化程度。以品种在试验中比对照品种增产点次占汇总试验点总数的比例进行评价。
2.6 适应性
品种对环境的综合适应能力。
2.7 抗逆性
品种对生物和非生物逆境的抵御或忍耐能力,包括抗病性、抗虫性、抗旱性、抗寒性、抗倒性等。
2.8 品质
品种的营养品质、食用品质、商品品质以及与加工品质有关的性状。
2.9 生育期
品种从出苗到成熟的天数。
2.10 特异性
申请审定品种与已受理或审定品种在规定数量性状上有差异。
2.11 一致性
申请审定品种经过繁殖,除可以预见的变异外,其相关的特征或者特性一致。
2.12 稳定性
申请审定品种经过反复繁殖后或者在特定繁殖周期结束时,其相关的遗传特征或者特性保持稳定。
3 内容与依据
3.1 审定内容
品种的特征特性:包括品种的植物学特征,品种的丰产性、稳产性、适应性、抗逆性、特异性、品质和生育期等。
3.2 审定依据
3.2.1 特征特性、生育期
以区域试验、生产试验的调查记载结果及田间鉴评和DUS测试结果为主要依据,并参考申请审定时提供的材料。
3.2.2 丰产性、稳产性、适应性
以区域试验、生产试验结果为主要依据。
3.2.3 抗逆性、品质
以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确定机构的鉴定、检测结果为主要依据。
3.2.4 特异性、一致性、稳定性
以DUS测试结果和品种审定委员会确定机构DNA指纹检测结果为主要依据。
3.2.5 品种田间试验表现
申请审定品种区域试验、生产试验及DUS测试田间表现,包括特征特性、丰产性、抗逆性、一致性等。
3.2.6 试验周期
普通类型品种试验应完成两个生产周期的区域试验和一个生长周期的生产试验。《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规定的综合性状突出品种除外。
宜机收籽粒玉米,青贮、鲜食玉米,优良食味水稻,特用大豆,特殊类型品种自主试验及优质、高产品种攻关试验,第一个生产周期综合性状达标的品种,生产试验可与第二个生产周期的区域试验同步进行。
4 审定指标和标准
按各作物统一审定指标和标准。不同用途品种在达到基本条件同时,还应达到相应类别分类条件。
4.1 基本条件
根据各作物特点,抗病虫性、抗倒伏性、生育期、品质及真实性和差异性等为各作物品种审定必须满足的基本条件。
4.2 分类条件
根据高产稳产品种、绿色优质品种和特殊类型品种等不同用途品种的需要,分别制定相应的指标和标准。
5 评判规则
5.1 符合审定标准,且经品种审定委员会专业委员会投票表决,赞成票数达到法定票数的品种通过初审。
5.2 特殊类型品种,由专业委员会参照本标准执行并经集体讨论后投票表决。
5.3 农业生产有特殊需求和品质表现特别突出的品种,经专业委员会讨论通过,可以适当放宽产量要求。
5.4 品种审定委员会认为有重大缺陷的品种不予审定。
6 其他
6.1 根据主要农作物生产需要、市场需求、种业发展变化等实际情况,黑龙江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可按照相关规定适时对本标准进行修订。
6.2 本标准由黑龙江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负责解释。
6.3 本标准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
玉米品种审定标准
1 基本条件
1.1抗病性
1.1.1 接种鉴定
人工接种鉴定,丝黑穗发病率每年≤30%;大斑病发病Ⅰ-Ⅴ区参试品种可两年≤7级、一年≤5级,Ⅵ-Ⅷ区参试品种每年≤7级;茎腐病发病每年≤5级;穗腐病病级每年≤7.5。
1.1.2田间表现
每年田间鉴评(调查)认定,正常条件下,有如下情况之一的品种停试停审:
1.1.2.1丝黑穗田间发病率一个试验点≥10%,或两个以上(含两个)试验点平均≥5%;
1.1.2.2大斑病及其他叶部病害田间发病两个以上(含两个)试验点平均≥5级
1.1.2.3茎腐病田间发病一个试验点≥15%,或两个以上(含两个)试验点平均≥10%
1.1.2.4空秆率有一个试验点≥6%,或两个以上(含两个)试验点平均≥3%。
1.2生育期
每年田间鉴评(调查)认定,参试品种有两个以上(含两个)试验点熟期比对照品种晚2天(不含2天)以上停试停审。
当对照品种进行更换时,由玉米专业委员会对相应生育期指标作出调整。
1.3抗倒伏性
每年田间鉴评(调查)认定,正常条件下,参试品种,一个试验点倒伏≥3级的面积≥15%或两个以上(含两个)试验点倒伏≥3级的面积平均≥10%停试停审;一个试验点倒伏≥2级的面积≥30%或两个以上(含两个)试验点倒伏≥2级面积平均≥20%停试停审;一个试验点穗下茎折≥15%或两个以上(含两个)试验点平均≥10%停试停审。
1.4品质
连续两年品质分析结果:容重两年平均≥730克/升,且单年≥710克/升;粗淀粉含量(干基)≥70.0%;粗蛋白含量(干基)≥8.0%;粗脂肪含量(干基)≥3.0%。
1.5 真实性和差异性(SSR分子标记检测)
同一品种在不同试验年份、不同试验组别、不同试验渠道中DNA指纹检测差异位点数应当<2个。
申请审定品种应当与已知品种DNA指纹检测差异位点数≥4个;申请审定品种与已知品种DNA指纹检测差异位点数=3个的,需进行田间小区种植鉴定证明有重要农艺性状差异。
2 分类品种条件
2.1 高产稳产品种
2.1.1丰产性、稳产性
区域试验产量比对照品种平均增产≥5.0%,且每年增产≥3.0%,生产试验产量比对照品种增产≥3.0%。每年区域试验、生产试验有效试验点比例不低于2/3,增产试验点比例≥65%。
2.1.2抗病性、抗倒伏性、空秆、生育期及品质等指标需满足基本条件的要求。
2.2绿色优质品种
2.2.1抗病品种
2.2.1.1丰产性、稳产性
对照品种为普通玉米品种:每年区域试验、生产试验产量比对照品种平均增产≥0.0%,有效试验点比例不低于2/3,达标试验点比例≥50%。
2.2.1.2抗病性
人工接种鉴定:茎腐病、大斑病、穗腐病、丝黑穗病均抗病及以上。
每年田间鉴评(调查)认定,参试品种田间丝黑穗病不发病,大斑病等叶部病害、茎腐病发病程度≤1级。
2.2.1.3抗倒伏性、生育期及品质等指标需满足基本条件的要求。
2.2.2 适宜机械收获籽粒品种
2.2.2.1丰产性、稳产性
试验产量比对照品种平均增产≥3.0%,且每年试验产量比对照品种增产≥2.0%,有效试验点比例不低于2/3,增产试验点比例≥50%。
2.2.2.2 抗倒伏性
每年田间鉴评(调查)认定,正常条件下,参试品种,一个试验点倒伏(含倒折)≥3级的面积≥10%,或两个以上(含两个)试验点倒伏(含倒折)≥3级的面积平均≥5%停试停审;一个试验点倒伏(含倒折)≥2级的面积≥20%,或两个以上(含两个)试验点倒伏(含倒折)≥2级的面积平均≥10%停试停审。
2.2.2.3 脱水性
适收期平均籽粒含水量≤28%,且每年试验适收期籽粒含水量达标试验点占全部试验点比例≥60%。
2.2.2.4抗病性、空秆、生育期及品质等指标需满足基本条件的要求。
2.2.2.5 适宜机械收获籽粒玉米品种作普通品种使用
适宜机械收获籽粒玉米品种作为普通品种推广的,在推广前必须在拟推广区域进行适应性试验,即参加省里统一组织的一年生产试验,增产指标符合普通品种标准。熟期、空秆、抗倒、抗病等参照普通品种田间鉴评标准。
2.3特殊类型品种
2.3.1高淀粉、高油、优质蛋白品种
2.3.1.1 丰产性、稳产性
对照品种为普通玉米。
高淀粉品种,每年区域试验、生产试验产量比对照品种平均增产≥1%,增产试验点比例≥50%。高油、优质蛋白品种,每年区域试验、生产试验产量比对照品种平均增产≥0.0%,达标试验点比例≥50%。
对照品种为同类型品种。
高淀粉、高油和优质蛋白品种的区域试验产量比对照品种平均增产≥5.0%,且每年增产≥3.0%,生产试验产量比对照品种增产≥3.0%。每年区域试验、生产试验有效试验点比例不低于2/3,增产试验点比例≥65%。
2.3.1.2品质
高油品种:连续三年粗脂肪(干基)含量≥7.5%。
高淀粉品种:连续三年粗淀粉(干基)含量≥75.0%。
优质蛋白品种:连续三年蛋白质(干基)含量≥8.0%,赖氨酸(干基)含量≥0.4%。
2.3.1.3抗病性、抗倒伏性、生育期等指标需满足基本条件的要求。
2.3.2 青贮玉米(不包括粮饲兼用)品种
2.3.2.1 丰产性、稳产性
收获时生物产量,区域试验平均比对照品种增产≥5.0%、生产试验比对照品种增产≥3.0%。每年试验有效试验点比例不低于2/3,增产试验点比例≥60%。
2.3.2.2抗倒伏性
每年田间鉴评(调查)认定,正常条件下,参试品种一个试验点倒伏(含倒折)≥3级的面积>10%,穗下茎折>5%的停试停审。
2.3.2.3 抗病性
人工接种鉴定:丝黑穗病发病率≤30%;大斑病发病≤5级。
2.3.2.4 田间表现,有如下情况之一的品种停试停审:
2.3.2.4.1 丝黑穗病田间发病率一个试验点≥4%,或两个以上(含两个)试验点平均≥2%;
2.3.2.4.2 大斑病及其他叶斑病田间发病程度≥3级;
2.3.2.4.3 瘤黑粉田间一个试验点发病率≥5%,或两个以上(含两个)试验点平均≥3%;
2.3.2.4.4 熟期比对照品种>5天;
2.3.2.4.5 鉴评时全株保持绿色的叶片所占比例≤65%。2.3.2.5 品质
整株中性洗涤纤维含量≤40.0%、粗蛋白含量≥7.0%、淀粉含量≥30.0%。
2.3.3 鲜食甜玉米、糯玉米
2.3.3.1 丰产性、稳产性
每年区域试验鲜果穗产量比对照品种平均增产≥3.0%;熟期早于对照品种2天以上(田间鉴评),且每年食味品质达到85分以上的,鲜果穗产量需达到对照品种97%以上。有效试验点比例不低于2/3,达标试验点比例≥50%。
2.3.3.2 品质
外观品质和蒸煮品质评分之和≥85.0分。
鲜食甜玉米:连续两年适宜采收期籽粒含糖量≥10%。
鲜食糯玉米:成熟籽粒支链淀粉(干基)占粗淀粉总量比率≥98.0%。
2.3.3.3抗病性
每年田间鉴评(调查)认定,瘤黑粉、丝黑穗病、大斑病、玉米螟田间自然发病未达到高感。
2.3.3.4抗倒伏性
两个试验点倒伏(含倒折)≥3级的面积≥10%;一个试验点3级的面积≥15%,4级的面积≥10%的停试停审。
2.3.3.5生育期
每年田间鉴评(调查)认定,参试品种有两个以上(含两个)试验点熟期比对照品种晚10天以上停试停审。糯玉米从出苗到适宜采收期应≤95天,甜玉米从出苗到适宜采收期应≤90天。
2.3.4 爆裂玉米
2.3.4.1丰产性、稳产性
膨化倍数≥25、爆花率≥95%的品种:每年区域试验、生产试验产量比对照品种平均增产≥3.0%,有效试验点比例不低于2/3,增产试验点比例≥50%。
膨化倍数≥30、爆花率≥98%的品种:每年区域试验、生产试验产量比对照品种平均增产≥0.0%,有效试验点比例不低于2/3,达标试验点比例≥50%。
2.3.4.2抗倒伏性
两个试验点倒伏(含倒折)≥3级的面积≥10%;一个试验点3级的面积≥15%,4级的面积≥10%停试停审。
2.3.4.3抗病性、生育期等指标需满足基本条件的要求。
水稻品种审定标
1 基本条件
1.1抗病性、抗逆性
1.1.1 接种鉴定
接种鉴定结果应满足下列条件,叶瘟病:区域试验、生产试验品种发病每年≤7级;穗颈瘟:第Ⅰ~Ⅲ积温带区域试验、生产试验品种发病每年≤5级;第Ⅳ、Ⅴ积温带区域试验、生产试验品种发病每年≤7级。
1.1.2 耐冷性鉴定
耐冷性鉴定结果应满足下列条件,经耐冷性鉴定:区域试验、生产试验空壳率每年<30%。
1.1.3 无检疫性病害。
1.1.4 田间表现
每年田间鉴评(调查)认定,有如下情况之一的品种停试停审:
1.1.4.1 参加区域试验、生产试验的品种一个试验点穗颈瘟(包括枝梗瘟)≥5级;
1.1.4.2 参加区域试验、生产试验的品种一个试验点空壳率≥20%;
1.1.4.3参加区域试验、生产试验的品种两个以上(含两个)试验点田间分离或纯度≤99.9%。
1.2 抗倒性
每年田间鉴评(调查)认定,正常条件下,参加区域试验、生产试验的品种有两个以上(含两个)试验点倒伏3级,面积>30%或有一个试验点倒伏4级,面积>30%均停试停审。
优良食味组:正常条件下,参加区域试验、生产试验的品种有两个以上(含两个)试验点倒伏3级,面积>50%或一个试验点倒伏4级,面积>50%均停试停审。
1.3 生育期
每年田间鉴评(调查)认定,参加Ⅰ~Ⅳ积温带区域试验、生产试验的品种两个以上(含两个)试验点成熟期晚于对照品种≥4天的品种停试停审;参加第Ⅴ积温带区域试验、生产试验的品种两个以上(含两个)试验点成熟期晚于对照品种≥2天的品种停试停审。
优良食味组:参加区域试验、生产试验的品种两个以上(含两个)试验点成熟期晚于对照品种≥5天的品种停试停审。
1.4品质
1.4.1 Ⅰ级优质米
长宽比<2.0:出糙率≥81%,整精米率≥67%,垩白粒率≤10%,垩白度≤1.0%,直链淀粉(干基)13.0%~18.0%,胶稠度≥80mm,食味品质≥90分。
长宽比≥2.0:出糙率≥81%,整精米率≥63%,垩白粒率≤10%,垩白度≤1.0%,直链淀粉(干基)13.0%~18.0%,胶稠度≥80mm,食味品质≥90分。
1.4.2 Ⅱ级优质米
出糙率≥79%,整精米率≥61%,垩白粒率≤20%,垩白度≤3.0%,直链淀粉(干基)13.0%~19.0%,胶稠度≥70mm,食味品质≥80分。
1.5 真实性和差异性(SSR分子标记检测)
同一品种在不同试验年份、不同试验组别、不同试验渠道中DNA指纹检测差异位点数应当<2个。
申请审定品种应当与已知品种DNA指纹检测差异位点数≥3个;申请审定品种与已知品种DNA指纹检测差异位点数=2个的,需进行田间小区种植鉴定证明有重要农艺性状差异。
2 分类条件
2.1 优质高产品种
2.1.1 丰产性、稳产性
Ⅰ级优质米:每年区域试验、生产试验产量比对照品种平均增产≥1.0%,有效试验点比例不低于2/3,增产试验点比例≥50%。
Ⅱ级优质米:每年区域试验、生产试验产量比对照品种平均增产≥4.0%,有效试验点比例不低于2/3,增产试验点比例≥70%。
常规稻作对照品种的杂交稻品种,每年区域试验、生产试验产量比对照平均增产≥10.0%,有效试验点比例不低于2/3,增产试验点比例≥75%。
2.1.2 品质
每年品质分析各项指标需达到Ⅱ级优质米标准以上(含Ⅱ级),蛋白质含量≤8.0%。
2.2香稻品种
2.2.1 丰产性、稳产性
对照品种为香稻品种,每年区域试验、生产试验产量比对照品种平均增产≥4.0%,有效试验点比例不低于2/3,增产试验点比例≥70%。
对照品种为普通粳稻品种,每年区域试验、生产试验产量比对照品种平均增产≥0.0%,有效试验点比例不低于2/3,达标试验点比例≥70%。
2.2.2 品质
每年品质分析各项指标需达到Ⅱ级优质米标准以上(含Ⅱ级),蛋白质含量≤7.5%。
2.3软米品种
2.3.1 丰产性、稳产性
对照品种为普通粳稻品种,每年区域试验、生产试验产量比对照品种平均增产≥0.0%,有效试验点比例不低于2/3,达标试验点比例≥70%。
2.3.2 品质
除直链淀粉(干基)要求7%~13%外,其它各项品质指标与普通粳稻品种品质指标相同。
2.4 优良食味品种
2.4.1 丰产性、稳产性
对照品种为普通粳稻品种:每年区域试验、生产试验平均产量达到对照品种的95%以上,有效试验点比例不低于2/3,达标试验点比例≥70%。
2.4.2 品质
整精米率≥60%;食味品质:单年≥85分,三年平均≥87分;蛋白质含量≤7.5%。其它各项品质指标与普通粳稻品种品质指标相同。
2.5 糯稻品种
2.5.1 丰产性、稳产性
对照品种为糯稻品种,每年区域试验、生产试验产量比对照品种平均增产≥4.0%,有效试验点比例不低于2/3,增产试验点比例≥70%。
对照品种为普通粳稻品种,每年区域试验、生产试验产量比对照品种平均增产≥0.0%,有效试验点比例不低于2/3,达标试验点比例≥70%。
2.5.2 品质
出糙率≥80%,整精米率≥60%,直链淀粉(干基)≤2%,胶稠度≥100mm。
2.6 彩稻品种
2.6.1丰产性、稳产性
对照品种为彩稻品种,每年区域试验、生产试验产量比对照品种平均增产≥4.0%,有效试验点比例不低于2/3,增产试验点比例≥70%。
对照品种为普通粳稻品种,每年区域试验、生产试验产量比对照品种平均增产≥0.0%,有效试验点比例不低于2/3,达标试验点比例≥70%。
2.6.2 品质
色泽均匀,异品种率≤1%,出糙率≥79.0%,精米胶稠度≥70mm,精米直链淀粉(干基)10%~18%,彩糯稻精米直链淀粉(干基)≤2.0%,黑稻矢车菊素-3-O-葡萄糖苷≥300mg/k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