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通报三起种子执法典型案件
2020-10-27 18:53:17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  作者:  评论:0  点击:

10月26日,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通报农牧业综合执法10个典型案件,其中,种子典型案件3件。一、赤峰市翁牛特旗农牧综合执法大队查处张某某违法生产繁育玉米种子案。2019年10月,翁旗农牧局执法人员根据群众举报,对张某某违法生产繁育玉米种子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查获涉案玉米种子34380公斤,全部予以扣押。经评估机构评估价格为每斤2元,全部涉案玉米种子

10月26日,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通报农牧业综合执法10个典型案件,其中,种子典型案件3件。

一、赤峰市翁牛特旗农牧综合执法大队查处张某某违法生产繁育玉米种子案。

2019年10月,翁旗农牧局执法人员根据群众举报,对张某某违法生产繁育玉米种子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查获涉案玉米种子34380公斤,全部予以扣押。经评估机构评估价格为每斤2元,全部涉案玉米种子市场价值为137520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规定,翁旗农牧局对当事人做出没收涉案种子34380公斤、按货值金额4.5倍罚款618840元的行政处罚。

二、托克托县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查处非主要农作物种子未备案销售案。

2019年11月1日,托克托县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接到上级部门下达的交办单,对托克托县境内农民群众反映的高粱种植减产事件开展执法调查。经查发现托克托县某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以订单合同的方式与托克托县32户农户签订了种植合同,其中高粱种子“红茅粱6号”品种未在托克托县种子管理站进行备案。托克托县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与托克托县种子管理站联合执法,针对已发生的既定事实进行立案,当事人的行为属于经营高粱种子未备案销售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的规定,对涉案单位处以罚款20000元。

三、巴林左旗林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查处东镇潘红梅经营假种子案

2020年6月5日,赤峰市巴林左旗农牧局接到赤峰市农牧局通知,巴林左旗东亚种子门市部经营的“九单48”玉米种子,标注生产单位吉林市福莱特种子有限公司,经检测真实性不符合(检测点位40,差异位点36),指定巴林左旗农牧局依法查处。巴林左旗农牧局立即派出执法人员到巴林左旗东亚种子门市部进行执法检查,提取了当事人相关证件以及涉案证据,查明了当事人经营假种子的事实。巴林左旗农牧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3540元,罚款300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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