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如何认定违法所得问题请示的复函(1999年7月16日农政函[1999]4号)
2、关于对种子、农药生产、经营中违法所得解释的函(1999年9月11日农农函[1999]6号)
3、关于山东省东营市河口区种子公司出售的种子是否为合格种子的问题的复函(2000年7月3日农办综函[2000]43号)
4、关于如何认定违法所得的批复(2000年9月27日农政函[2000]17号)
5、关于如何确定罚款幅度的复函(2000年9月27日农政函[2000]18号)
6、关于杂交糯玉米是主要农作物的复函(2001年1月31日农办政[2001]1号)
7、关于界定商品种子生产单位和个人的函(2001年7月10日农办农[2001]39号)
8、农业部关于核发外商投资企业种子经营许可证有关问题的通知(2003年6月26日农办农[2003]35号)
9、农业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肥料、农药、种子管理的通知(1995年3月20日农农发[1995]7号)
10、果树种子苗木管理暂行办法(试行)(1990年2月6日农业部令第13号)
____摘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2010年第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