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农业种业基地建设意见
2010-01-06 09:54:34   来源:  作者:  评论:0  点击:

为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战略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施意见》中发展种源农业、建设十大种业基地的要求,制定本意见。 一、总体目标 围绕满足我市农业主导产业良种需求和提升优势种业国际竞争力,建设十大种业基地,培育5个标志性企业。到2011年,基地优良品种在本市市场占有率达到60%以上,或在全国同类产品中占10%以上,种业
    为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战略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施意见》中发展种源农业、建设十大种业基地的要求,制定本意见。
    一、总体目标
    围绕满足我市农业主导产业良种需求和提升优势种业国际竞争力,建设十大种业基地,培育5个标志性企业。到2011年,基地优良品种在本市市场占有率达到60%以上,或在全国同类产品中占10%以上,种业整体技术水平得到明显提升。全市种源农业产值占全市农业产值的比例超过10%,新增社会经济效益达到100亿元。
    二、建设布局
    (一)优质高效蔬菜良种繁育基地
    建设以黄瓜种业为重点,包括大白菜、菜花、芹菜、马铃薯脱毒微型种薯、胡萝卜、青椒等良种基地。
    建成国内一流的蔬菜育种中心,以及完善高效运转的良种繁育、生产、加工、质量检测、销售服务的产业体系。黄瓜杂交种市场占有率保持国内领先,花椰菜杂交种、青麻叶大白菜杂交种占国内同类产品的50%,芹菜占全国种植面积的40%。年销售收入超过1.4亿元。研发水平整体达到国内领先,在黄瓜、花椰菜、马铃薯研究方面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建成一批高水平的设施农业种苗生产基地,良种占全市设施蔬菜生产用种的40%以上,成为全市设施蔬菜生产的重要技术支撑。
    责任单位:市农科院。协助单位:市农业局。
    (二)优质粮良种繁育基地
    建设优质稻、优质麦、优质高产玉米等良种基地,其育种技术水平达到国内领先,并且具备完善的良种繁育体系和推广网络。建成后,杂交粳稻占国内同类产品的25%。年销售收入超过6800万元。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协助单位:市农科院、天津农学院。
    (三)猪良种繁育基地
    建成全国一流的种猪精液生产供应体系,生猪良种市场占有率保持全国领先,本市出栏三元杂交优质商品猪比例达到80%以上。年销售收入超过1.6亿元。
    责任单位:市畜牧局。
    (四)奶牛良种繁育基地
    完善奶牛育种体系与育种基础设施、奶牛优良品种扩繁体系与繁殖设施建设等。建成具有先进技术和现代化设施的奶牛良种繁育基地,技术水平达到国内同类技术的领先水平。性控精液产销份额占到全国的90%以上,改良本市奶牛60%以上。年销售收入超过3200万元。
    责任单位:市畜牧局。协助单位:天津农垦集团。
    (五)淡水鱼类良种繁育基地
    建设淡水鱼良种繁育基地与河蟹良种繁育基地。建成基础设施良好、现代化程度高、技术先进、品种优良、管理规范、国内领先的淡水鱼类良种繁育基地。使全市淡水养殖良种化率达到95%以上。
    责任单位:市水产局。
    (六)海珍品水产良种繁育基地
    建成具有先进技术和现代化设施的海珍品水产良种繁育基地,总体水平达到国内领先。使全市海水养殖名优品种覆盖率达到80%以上。
    责任单位:市水产局。
    (七)花卉良种繁育基地
    建成具有先进技术和现代化设施,在我市花卉产业发展中起到龙头带动作用的花卉良种繁育基地。总体水平达到国内先进。年销售收入超过7000万元。
    责任单位:市林业局。
    (八)林果苗木良种繁育基地
    建设滨海盐碱地绿化苗木、城市绿化苗木、山区绿化苗木、经济林和果树苗木良种繁育基地。耐盐碱花灌木要占据环渤海地区60%以上的市场份额。
    建成环渤海地区最大的、有自己独特优势的林果苗木良种繁育基地,部分领域研发水平达到国内领先。
    责任单位:市林业局。
    (九)食用菌良种繁育基地
    建成具有先进技术和现代化设施设备条件,有较强研发能力的食用菌良种繁育生产中心,达到国家一级菌种站的标准要求,开展细胞水平和分子水平育种,新品种生产性状和商品性状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占全市95%的市场份额。
    责任单位:市农科院。协助单位:市农业局。
    (十)转基因棉花良种繁育基地
    建成转基因棉花新品种选育、制种扩繁、种子加工、质量检测、种子销售以及新品种推广和技术服务等一整套完善的产业开发体系,新品种覆盖天津,辐射全国,技术水平达到国内领先。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
    三、建设标准
    基地建成后,要达到以下标准:
    (一)综合要求。符合国家、行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建成后,每个基地总体建设投资规模超过3000万元,年销售收入超过3000万元,新增社会经济效益超过5亿元。
    (二)育种创新能力。品种创新能力和配套技术研发能力达到国内领先水平。拥有一批自主知识产权、有竞争力的新品种(系)。
    (三)种子(苗)生产能力。具有完备的良种繁育基地和现代种子(苗)生产、检测、加工、贮藏能力。
    (四)转化推广和辐射带动能力。具有完善健全的良种示范基地和销售网络,具有专业型销售人员和技术服务能力。
    (五)拥有国内知名品牌或著名商标;建设内容达到国家、行业有关标准;成为重要农业龙头企业。
    四、主要政策与管理
    (一)加大资金支持力度
    农业种业基地建设按市场化运作和企业化经营的模式实施,市政府给予政策扶持。
市财政建立农业种业基地建设专项资金,主要用于良种研究转化示范平台、良种繁育加工储藏体系、种子质量检测监测体系等创新能力建设。
    市科委建立农业种业基地育种专项资金,专项支持十大种业基地科研、创新工作。
种业基地建设中符合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设施农业发展支持政策的项目,按有关程序申报,有关部门给予优先安排。
    (二)规范管理
    市农委会同市科委、市财政局共同组织对各基地建设实施方案进行可行性论证,论证通过的,批准立项并负责监督实施和管理。基地建设逐渐推进,将按照成熟一个启动一个。基地建设以项目形式,实行动态管理,按基地建设总体方案,逐项实施。市农委会同市科委、市财政局共同制订相关管理办法。市财政适当安排项目管理费。
    各基地建设责任单位负责本基地建设实施方案的报批和组织实施。责任单位必须从有利于推动全市种源农业发展出发,按照“公开、公正、扶优、扶强”的原则,制定方案,组织项目实施、监督、检查与管理。
    市农委负责组建天津市农业种业基地建设专家咨询指导委员会,负责基地重大事项的评估论证、技术指导,并负责全程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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